附录C (规范性附录)耐切割性能试验


C.1 原理
通过对刀片施加一定的力于织物表面,进行切割,评价手套的耐切割能力。
C.2 设备
试验设备如图C.1所示,要求如下:
a)  刀片:应为硬度不小于HRC45的不锈钢刀片,其刃口长度不应小于65 mm,宽度不应小于18 mm,厚度为(1.0士0.5)mm,刀刃斜角宽度为(2.5士0.2)mm,刀刃口夹角为22°;
b)  砝码支架:其质量与刀片质量之和不应大于200 g;
c)  刀架:应能将刀片刚性夹持,刀片平面与试样夹具长轴的夹角为(90士2)°,刃口与试样夹具短轴的夹角为(90士2)°;
d)  试样夹具:表面为圆弧型的金属夹具,圆弧半径为(38士0.5)mm,长度不应小于110 mm,宽度不应小于32 mm;
e)  支承架:应能保证试样夹具以规定的速率沿刀片刃口方向运动。
C.3 样品
     对三个样品进行耐切割性能试验,样品的大小应为50 mm X 100 mm,取手套本体掌心和背面的外层材料或手套袖筒材料。
C.4 试验准备
C.4.1 干燥处理
     将样品在温度为(20士2)℃、相对湿度为(65士5)%的条件下保持24 h。 
C.4.2 湿态处理
     将手套完全浸入温度为(20士2)℃的水中,历时2 min,然后取出,使手套的手指向下垂直悬挂5 min,取下后在手套的上方和下方加上吸水纸,并施加3.5 kPa的压力,历时20 min,然后在5 min内进行试验。
C.5 试验步骤
     将样品覆盖在试样夹具上,两面夹住样品,在砝码支架上加砝码,使其与砝码支架总重达2N,把刀片插入刀架内,然后放下砝码支架,使刀口前端22 mm处与样品直接接触,并以(2.5士0.5)mm/s的速率朝与刀口平行的方向拉动支承架,当支承架移动20 mm时,应停止拉动,举起砝码支架,目测检查样品是否被割破,若没有被割破,则以每次增加0.1 N的重力,并于原位置间隔10 mm~15 mm处重复试验过程,直到被割破为止,记录样品被割破时的最小力。
C.6 试验结论
样品被割破时的最小力即为手套的割破力,结果应符合6.3.2的规定。

目录导航